智能监控核心 规范医疗服务 - 秦皇岛安防监控培训学校
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, 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。 高质量的服务离不开有效的监督。 为有效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工作, 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, 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, 人社部办公厅前不久印发 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经办规程》 (以下简称 《规程》)。 本报记者近日围绕 《规程》 制定和出台的背景、 意义、 智能监控的工作重点等问题, 采访了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管处处长段政明。
智能监控是医保管理五大支柱之一
记者:近日,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 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经办规程》 (以下简称 《规程》),请介绍一下 《规程》 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
段政明: 首先, 从政策角度来说, 《规程》出台的背景首先是基于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。该 《意见》提出,要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。因此, 《规程》的出台是深化医改的需要。 2009年新医改启动以后, 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里面,都有 “要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监管的作用” 的要求, 基于此,人社部印发 《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的通知》。 为指导地方规范开展智能监控工作,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 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经办规程》。
其次,从工作角度来说,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监控,是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进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如果把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管理比喻成一座大厦, 那这座大厦有五大支柱:协议管理、付费管理、医保医生管理、医疗服务智能监控、医疗服务质量监督。由此可见,智能监控是支柱之一。
从实际意义来说,第一,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、 医保待遇水平的提高, 人们的就医需求得到极大释放。我国参保人数已经突破13亿。 市级统筹、门诊统筹、城乡统筹政策得以落实, 报销比例逐步提高, 达到“765”———“7”是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超过70%,现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已经达到了80%以上,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也已经突破70%; “6” 是指封顶线要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。 “5” 是对于经济收入水平很低的地区,设定了不低于5万元的保底线。
第二, 医保管理服务不断改善,开始即时结算,参保人员只需负担自负部分,其他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,更加便捷。
第三,传统的手工审核已经不能满应现代医疗保险管理的需求。参保患者的就医量不断增大,加之医疗服务行业专业性强,而管理部门对某些技术标准的把握不是很准确,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标准。
综上,无论从政策角度还是实际经办角度, 都需要我们提高审核水平,引入智能监控。
记者:加强智能监控的意义是什么?
段政明:核心意义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。智能监控从定义上来说,主要是指社保经办机构根据 《社会保险法》以及其他部门规定,通过信息化手段,对医疗服务行为及费用进行监督和控制,有利于保障基金安全、实现基金收支平衡、 保障参保人员权益,这是加强智能监控的首要意义。
加强智能监控对医保管理也有重要的意义,即减少人为干预,使管理更加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在管理方式上,经办机构也将由过去的逐项审核,转变到把卫生、药品、物价等各方面管理规定嵌入到社保经办的管理系统中,更好地规范医保管理。政策规则可以直接嵌入,管理规则、分析规则等则需要经办机构制定相应规则,确定阈值 (又叫临界值,是指一个效应能够产生的低值或高值), 比如就医人次、 费用量等,通过多种因素分析,发现可疑的违规行为, 深入查实, 进行相应处理。
加强智能监控密切了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关系。经办机构制定的规则、确定的指标、阈值,都需要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协商,尤其是在管理规则的制定上,除了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,还要听取医保统筹地区医疗专家的意见,达成共识之后,再共同执行。
不关注行为, 管理很可能“硬着陆”
记者: 在智能监控概念提出之前, 无论是付费管理还是协议管理,医保可能更多地着眼费用控制,强调基金收支平衡。 引入智能监控之后,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定位是否应该有新的认识?
段政明: 我认为无论是智能监控引入之前还是之后,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管理都是始终存在并发挥作用的。引入智能监控,是现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。客观来说,现阶段对医疗服务的管理还是比较粗放的,更多是通过支付制度,但支付制度如果没有管到行为,管理很可能“硬着陆”。
实施智能监控之后,管理方式由“只是给钱”,转变为给钱的同时还要监管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。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,他享受的服务是医疗机构提供的,医疗费用在医院发生。所以,要实现 “以收定支、收支平衡、略有结余”的目标,加强医保管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。
从保障患者权益的角度来看,如果不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,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就得不到保障。
此外,医、患、保三方关系的复杂性, 也要求我们重视智能监控工作。医疗保险的对应关系至少体现3个 “第三方”: 医保和患者之间是保险关系,但由第三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;医患本来只有医生和患者,但离不开第三方医保支付;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购买服务,是买卖关系,但又出现第三方参保人员享受待遇。 此外,还有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参保患者的个体差异、医生的诊疗行为差异。
上面谈到,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管理有五大支柱,这五大支柱相互联系、不可分割,不能期望通过单一的管理模式就能把医疗服务管好。
确定阈值如同织渔网
记者:医保智能监控的工作重点是什么?怎么保障数据的安全?
段政明:从今年开始,用两年时间在全国推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工作。今年争取实现50%的统筹地区开展起来。已开展智能监控工作的地区进一步扩大监控规模、提高监控质量与效率,完善相关知识库建设。 到2016年, 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智能监控, 完善相关知识库,建成一支专业化的智能监控队伍,不断提高监控质量与效率。
从信息部门来说,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。在业务层面,建立基础数据库、 参保人员库、 定点医疗机构库、定点零售药店库、药品目录库、诊疗项目库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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